各縣(區)財政局、農機主管部門:
根據省財政廳、農機局《關于印發<2015-2017年江蘇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辦法>的通知》(蘇農機行〔2015〕3號)和全省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會議精神,為做好全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強領導,健全機制。各級農機、財政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,強化內部約束,將任務和責任具體落實到崗位,層層簽訂責任狀,共同做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。要健全工作機制,加強溝通配合,農機部門按時限報送補貼申請結算材料,財政部門及時發放補貼資金,安排必要的組織管理工作經費,保障縣(區)、鄉(鎮)政策宣傳、信息公示、檔案建立、業務培訓、監督檢查等工作支出。
二、規范操作,嚴格管理。嚴格執行補貼程序和公示制度,公開公平公正確定補貼對象,充分尊重購機者自主選擇權。嚴格機具核實制度,對補貼額較高、購買量較大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機具要重點核實。嚴格補貼機具牌證管理,享受補貼政策的拖拉機、聯合收割機所有人要向所在地農機安全監理機構申請登記。嚴格執行產品銘牌等標志標識要求,在補貼機具醒目位置用油漆噴印“20XX年江蘇補貼農機具,宿遷市監督電話:0527-84338958,84357345”的監督標識。
三、優質服務,高效便民。把農機購置補貼的規范實施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、新機具新技術推廣、安全生產、教育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,及時主動通過“送檢下鄉”、“送機下鄉”、“送教下鄉”、“送科技下鄉”等形式,廣泛深入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,提高農民群眾特別是農機手的政策知曉率。鼓勵鄉鎮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農服中心等開展受理申請、核實登記“一站式”服務。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,督促企業及時做好售后維修服務,確保不誤農時。
四、強化監管,接受監督。全面履行監管職責,堅持以問題為導向,適時開展專項督導檢查。根據購機補貼的重點環節,通過重點農戶抽查、明察暗訪、專項整治等多種方式,提高監督檢查的實效。建立和完善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,公布舉報投訴方式,全程全面公開補貼信息,主動接受社會監督。推行個人信用與規范遵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掛鉤,協調配合將享受補貼的購機者納入宿遷市社會信用體系管理。
各縣(區)農機、財政部門要結合當地農機化發展情況,認真研究制定年度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方案,及時報市財政局、農機局審核備案。要及時做好農機購置補貼相關信息和年度總結報送工作,于當年12月1日前,將全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送市農機局、市財政局。市財政局、農機局將對各地信息公開、信息報送、規范操作、資金兌付、監督檢查等工作進行動態跟蹤督查,開展延伸績效管理評價。
宿遷市財政局 宿遷市農業機械管理局
2015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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