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瓷是我國傳統出口商品,1998年出口額達幾十億美元,其中美國是我國陶瓷出口的主要市場之一。但是近年來,隨著各國健康、環保、安全要求的提高,我國陶瓷由于部分微量元素超標,被多國自動扣留,出口屢屢受阻。為了保證我國陶瓷出口,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去年開始與美國有關方面進行談判,最終達成諒解。根據與美方的協議,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近日就輸美陶瓷作出新規定:
凡向美國出口陶瓷的工廠,必須符合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頒布的《輸美日用陶瓷工廠認證條件》,并向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申請認證。未經認證的工廠產品,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不受理輸美陶瓷報驗,不辦理輸美放行手續。
輸美陶瓷器皿除必須符合有關規定、標準外,尤其鉛、鎘等微量元素必須在允許范圍內。不同器皿按每毫升4%的醋酸溶液中含元素量計算,鉛最高允許3.0微克,最低須在0.5微克以下;鎘最高允許0.5微克,最低應在0.15微克之下。
輸美陶瓷工廠獲得認證,產品符合有關規定標準后,可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在產品上加貼認證標準。美國有關機構對加貼有認證標志的陶瓷,不予自動扣留,并給予通關便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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